问 题

发表人:樊** 提问时间:2016-03-30

标题:积分落户人员怎样重新建立个人档案

本人原籍山东滨州农业户,学历高中,1999年下学后来到塘沽打工且在同一单位工作至今,各项社保都正常缴纳。因之前上学仅到高中阶段,档案的重要性并没在意。受当时农村的条件限制致使自己的档案丢失,或者说没考取大学的就根本没有。且之前单位也没有对外地农业户的人员索要档案,直到现在一直没有个人档案。

2015年通过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把自己的户口从山东老家迁移到塘沽开发区,现暂时落户于开发区泰达人才集体户,隶属南海路派出所。

户口迁移后能不能重新建立一份新的个人档案,能建立的话去哪个部门咨询,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3-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就网民咨询的建档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并为其提供了开发区档案馆的咨询电话25202283,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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