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3-29

标题:落户问题

您好!

我是天津市区集体户口,男朋友是蓟县农村户口,我俩登记结婚后,我的户口能否签到我爱人的户口本,现在听说取消了农村和非农村的户籍限制。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6-03-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经了解,如您将本人户口迁到对象户口所在地,需向您对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本人集体户口页、对象户口本、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因集体户口涉及多种,迁移办理时所需要件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向属地镇派出所进行咨询。

同时,您也可向公安蓟县分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286304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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