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购买了商品房后4年不交房,不开收款发票
我于2011年从厦门调到廊坊工作,于2012年在武清津滨开发区英伦花园购买联排别墅一套,并立即支付了全款。到目前为止,该公司一直未开具收款发票,并且没有交房,也没有交房计划和通知。本人联系其董事长王千无数次,一直以欺骗的手段拖延,不开发票,也不交房。致使本人一家一直在租房居住,每月租金2800元。目前已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寝食难安,精神压力越来越大,已经无法忍受。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公平正义,对于这样的开发商,我强烈要求政府能采取必要可行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相信政府有办法迫使他们开具发票和立即交房。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