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教育局、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武清区教育局:在武清区开设民办学前服务点,请您直接到辖区内教育办公室咨询。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国务院至今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所以如何对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注册,无法可依,现暂不受理此类企业的注册登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