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6-03-22

标题:还我一个空气清新的小区

我家住在河东区八经路与九玮路交口新景安里6号楼,自从一楼几个底商改成饭馆以后。以前安静卫生的小区已不复存在了。一到吃饭点油烟味漫步整个小区根本不能开窗户,因为他们几家饭馆就把炒菜的油烟直接往小区里排放没有任何过滤阻挡措施。我们小区业主找过多次无果,也打电话投诉过也来过环保的人,环保的领导来查人家饭馆说我们不会往小区里排放油烟的,然后领导就和我们业主也是这样解释。我们就想说领导啊你赶个吃饭点来查查看不就一目了然了吗。老百姓可真难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3-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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