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及时纠正宁河环保部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工作错误
2015年6月购房人到宁河区恒大御湖园12-2-201居住,购房时小区公示是1类声环境标准。居住后,购房人和妻子在夜间都会被交通噪音多次吵醒,随着睡眠质量下降,出现头痛、头昏、耳鸣等表现,记忆力明显下降,到宁河区医院诊断为失眠、焦虑。这种严重声环境污染下,购房人妻子早孕流产,给家庭带来无可挽回的痛苦。
2016年2月17日,购房人到宁河区环保局申请公开环评,经仔细查看,恒大一期、一期西侧、二地块的三份环评均注明小区为1类声环境标准,但环评材料中全是弄虚作假和玩忽职守的行为:1,故意隐瞒津榆公路巨大噪声污染源,为建设单位规避安装环保降噪设施的巨大成本;2,对环评结论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作出错误批复;3,对竣工项目验收不按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违法验收;4,部分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未进行验收。
2016年2月25日夜间,环保监测站在御湖园小区进行实地噪声监测,证明有严重噪声污染。
宁河环保部门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勾结环评机构弄虚作假,使购房人家庭经济上、精神上都蒙受巨大损失和不可挽回的痛苦,请市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立即纠正宁河环保局的工作错误:对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进行处理,依据真实环境重新制作环评;责令恒大地产按照1类声环境标准对小区进行整改;撤销环保局违法验收结论,重新依法对建设项目监督审核,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纠正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