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公司上班不给开工资
领导您好,今年我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接到天津挺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给我的入职邀请函,在公司做人事助理的职务,去公司后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第二周让我离职,人事的经理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把我辞退,在我与她辩解的时候她却拿不出我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而且告诉我说试用期15天内不给发工资,我在公司每天早晨8点半上班,下午5点半下班,从3月8日到3月16日,而且我已经保留了入职函件及我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公司领导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今天我又一次去公司讨说法,人事经理却撒谎说当时与我签订合同,是我没有签,我作为一名劳动者,为什么会不签合同,当时人事经理可是说的试用期内不给签合同,而且该公司存在不给员工上五险一金的行为,开始说试用期三个月,不给上五险,转正后还要再等三个月才给上保险,难道国家允许这种不遵守法律的公司肆意的欺负劳动者吗?我没有其他过多要求,我只希望公司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把我工作的劳动报酬给我,天津挺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在开发区MSD -G1-807,请领导为我做主,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