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尚* 提问时间:2016-03-18

标题:企业未按员工年实际收入缴纳保险及公积金并且协商未果怎么办?

您好,我在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工作4年半,年收入总额(工资+奖金)约30万元,但我公司按照年收入54000给我缴纳保险及公积金。我与公司理论要求其给我补缴保险及公积金,但公司却以国家出台新政策只能补缴2015年1月1日以后的保险及公积金为由拒绝给我补缴一年年度的保险及公积金,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求救于相关政府部门,我该怎么办?请给予指导,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3-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给在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区县社会保险联合办公室投诉。受理时效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建议劳动者要及时维权。

公积金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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