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6-03-17

标题:关于社会山2014开发商跟物业强行收取装修管理费和装修保证金

各位领导好,特此感谢百忙之中体恤民情,本人于2014年购买了社会山南苑,开发商为登元地产有限公司,现正办理交房入住,开发商提供所交款项有装修保证金及装修管理费,总额2800多,本人近期不打算交房,提出能否不缴纳这部分费用,开发商与其所委托物业以不给钥匙为理由,拒绝我提的想法,求助无门特此咨询,在此谢过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3-22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向房管部门进行咨询投诉。房管局电话:2331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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