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6-03-16

标题:红桥区鼎发家园明盈物业无理行为

本小区位于西青道鼎发家园,今年2月份换了新的物业公司,物业上来就强制清理了小区里的堆放东西,清理的东西缺堆放到小区门口的一个角落里至于不得解决,清理出来的位置规划了车位要收取停车费,本来小区买房时没有出售车位,但是否收取停车费是由业主大会来决定,如今到了3月份,物业弄了刷卡防盗门,但物业要求收取1年的物业费才给门卡,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现在小区里弄的人心惶惶,这些行为是否符合一个正规物业的标准,请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公道的调查和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4-01 是否超时:否

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红桥区鼎发家园相关问题,天津市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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