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高校毕业户口托管人才收费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天津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了?为什么2016年3月初去北方人才办理集体户口托管时,还被告知需缴纳第一年2400元落户费,并且以后每年缴纳600元户口托管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天津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了?为什么2016年3月初去北方人才办理集体户口托管时,还被告知需缴纳第一年2400元落户费,并且以后每年缴纳600元户口托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