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什么武清下朱庄街撤村建居的平改房是经济适用房?
我对象老家是在武清下朱庄街藕甸村,他的叔叔是孤老户,由他的侄子我的对象赡养,双方签订了遗赠赡养协议。2010年下朱庄街撤村建居,平房、土地被政府收回,2011年分到楼房,2014年12月下朱庄街给平改楼房办理房本,我们上交了相关材料,房本至今未办下来。我对象在市里铁路上班30年,根据铁路政策分到天津河西区铁路经济适用房,但上网一登发现他名下已有一所经济适用房,是武清下朱庄街的撤村建居的平改房,以致不能享受铁路的经济适用房。根据经济适用房政策一家只能享受一次。平方、土地被政府收回,支持政府发展建设,不是我们自己主动要求撤村建居和享受经济适用房而是被享受经济适用房,直到这时还知道撤村建居的平改房是经济适用房,我们感觉很委屈也很无奈。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天津经济适用房的范围是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不包括武清区,不知是什么原因把武清区划在内。我们的诉求就是能享受铁路的经济适用房,我们期盼市长体察民情,这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对于我们来说一生只有这一次机会。期盼市长给与满意的解决,期盼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