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6-03-10

标题:家庭式塑料厂晚上焚烧塑料

在天津市蓟县下仓镇大杨各庄村五区七排83号,户主霍丰他家是一个家庭式的小作坊。长期从事废塑料的生意。自己化塑料制成颗粒。家庭周围堆放着大量的废弃塑料,好多还是医疗垃圾。每天晚上在自家的前排小房里焚烧塑料,冒着黑烟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造成方圆一公里的范围都是刺鼻的气味老百姓呼吸都困难。村里的老百姓多次举报也没人制止。老百姓苦不堪言。希望市里环保局的领导重视此事。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取缔这个家庭式的小作坊。还老百姓一个洁净的天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3-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秸秆、落叶……)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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