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3-09

标题:给员工补缴社保

我是天津市种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王金伟,某员工之前在我公司上班,当时由于公司人力部门的员工的工作疏忽,把该员工社保忘记缴纳。现在公司与该员工协商一致,要给该员工社保补交上,共计11个月的社保。可是,我公司人力负责人去滨海新区塘沽向阳社保中心询问补交手续,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需要滨海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备案的劳动合同。可是,我去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备案时,又无法备案,所以,现在,相当于出现了我公司不想拖欠员工社保,但是,却没法补的局面,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3-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补缴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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