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在2015年12月31日就终止了,那么2016年有没有新的管理办法呢?还是该办法继续适用
尊敬的徐**: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尊敬的徐**: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尊敬的徐**: 您好,您通过《政民零距离》反映的问题,我们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已给您电话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
尊敬的徐**:
您好,您通过《政民零距离》反映的问题,我们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已给您电话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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