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租房续约寻求帮助
您好,今有公租房续约问题特以此函方式予以说明并寻求帮助及解决
本人金**,身份证号为120105-19770206-1518于2012年10月31日承租经营单位为河东区中山门房地产管理站,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登州路与满江东道交口秋悦家园小区8号楼1门604号二居室公租房,(合同编号0105-0009080-1060401)至2015年10月31日租赁期满,初期申请登记人为六口,并申请享受房屋租赁补贴至今。
因2015年7月婚姻状态变更(离婚),故在2015-2016年度房补资格审查中,申请承租人员变更并获批,(资格证明编号JZ05100200),由原来的六口共同申请承租,变更为由我本人及女儿金秋楠(身份证号为120102-20011121-2949)共计二人继续申请承租及享受房补,
在办理房补资格后,河东区局对房屋承租变革没有办法,故两次去市房管局信访寻求解决和帮助,接办人员耐心帮助但暂时没有具体落实,并给予详细解答,最终解决方式为,本人及子女(异性子女,年满14周岁)可以承租二居室房屋,但需要先行腾退,再重新申请,因考虑及照顾我的特殊情况,暂时让我继续居住,但不能有违规行为,不得拖欠经营单位租赁费用,(合同租赁期间及合同到期后至今从未拖欠,全部以公积金方式全额转账)。
今天以书面形式致函您处,因诸多原因望予以彻底帮助与解决,寻求帮助原因如下:
1:时至今日尚未与产权经营单位续签租赁合同(原合同于2015年10月31日止),经营单位已多次催促
2: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房屋公积金提取合同也已经到期,需要新的续约合同
3:没有续约合同,出现诸多问题没有依据
4:现在婚姻状态为离婚带一异性子女(已年满14周岁)共同承租,孩子上学以及我本人工作都是围绕在秋月家园周边,搬离该区域从生活方式以及便利等方面实在困难,牵扯的问题太多
5:先行腾退再重新申请,需要时间,再次申请的住房肯定远离现在的工作,上学区域
所以希望您处劳心帮助予以解决,彻底解决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