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6-03-08

标题:取暖费滞纳金收取不合理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反映的问题是,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红桥区供热处收取滞纳金不合理,并且与其它区收取滞纳金的标准不一致。

我居住红桥区河北大街金领花园,2014年-2015年供热缴费期间,津安热电需办理缴费信息卡方能缴费,由于我的产权证在银行抵押没能及时办理缴费信息卡,致使缴费延误。2015年12月12日去交取暖费收取1800元滞纳金,在此之前,我没有收到任何催缴通知和停暖通知。我在交费时与供热站站长协商,没有任何结果。我认为,红桥区供热站是在故意让住户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延误缴费,已获得不正当利益。

我亲属在南开区的住房,也是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供暖,也是由于某种原因延误缴纳取暖费,南开区及时催缴和停暖,滞纳金只收取300元。同一个供热公司,两种不同结果,我很是不解。

今年一月份我向88908890为民专线反映此事,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同是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为什么各区标准不一致。二是,为什么红桥区供热站不作为,不采取任何催缴措施,只知道收取滞纳金。至今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对上述两个问题没做出任何解答,只派红桥区供热站一位女同志跟我电话联系一次,她电话中说,如果不是恶意欠费,这事可以商量。我是一个普通市民,我不知道这件事如何商量找谁商量。我认为,首先,津安热电管理混乱,同一座城市,同一个公司,居然滞纳金收费标准不一致。想收多少收多少。充分显现了垄断企业是老大的作风。其次,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若无睹,你反映你的,我不理你,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取暖费滞纳金虽然是小事,但关乎民生,恳请领导给予关注!

此致

敬礼

周**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3-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周**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尊敬的周**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您住在金领国际12号楼1101室,2014至2015年供热期有欠费,2015年12月12日缴纳2014至2015年度暖气费及滞纳金和2015至2016年度暖气费。津安热电公司每年缴费期6月份开始在所有楼门通知栏处张贴缴费通知单,直至12月31日每年张贴4次,2014至2015年度没有缴纳采暖费的还在单元门口张贴过催费通知单,缴费通知单和催费通知单上明确表明按照规定如果欠费会产生滞纳金,希望用户尽快缴费。关于您反映滞纳金收取不合理的问题,津安热电公司收取滞纳金是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中规定收取,由电脑自动生成金额,不存在误算,您反映与其他地方滞纳金收取不一样的原因是,滞纳金的收取方式是根据暖气费及欠费天数收取,不一样面积的房屋滞纳金肯定不一样。津安热电公司已多次通知您尽快缴费,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