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会山北苑长城物业违规收取高额停车费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社会山北苑在2015年1月1日交房时,将地上停车位租赁费定为每月230元,由于此价格远远高于附近小区及张家窝镇同期建成小区,业主不接受此价格,而且还早早在每个车位上安装地锁(交费方能去物业领取钥匙)。经过业主代表多次谈判后,物业在2016年1月才将租赁费定为180元每月,但仍远远高于合理价格。而且物业并未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 1、收费价格远高于相邻小区。社会山北苑与相邻的社会山二期隔路相望,社会山二期的地上停车费为60元每月,我小区停车费用为相邻小区的3倍之多。 2、收费价格远高于附近同期建成小区。张家窝镇同期建成的万科四季花城小区和星河荣御小区底商停车费均为120元每月。 3、虽然本小区地上停车费为周边小区之冠,但停车管理的水准却问题颇多。例如行车道旁随意停放;小区出入口有时只开一个门,对于出入车辆造成安全隐患;地下车库刷卡系统至今未能启用;已售出或已租出车位未制作明显标识,造成乱停现象等等。 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中规定,社会山北苑的地上停车位属于露天停车类别,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收费标准为60元每月,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收费标准为120元每月。 另,根据《天津市存车业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凡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收取机动车费用,必须持有经本市存车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行业管理合格证》及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未领取行业管理合格证及《收费许可证》的住宅物业管理小区,不得向业主收取停放机动车费用,业主有权拒交。住宅物业管理小区不准超标收费、超范围或异地经营,不得扰民。《行业管理合格证》及收费项目表须悬挂在物业小区办公室明显部位,以便业主监督。 在3.15来临之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在此拜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