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特岗人员备案的问题咨询
我三月三日所发的《关于2011年天津市特岗人员备案情况咨询》的帖子,人社局已经联系我了。由于我咨询的问题细节不足,人社局要求补充相关细节,特重新发帖。
情况说明:
我本人在特岗连续工作14年,于2009年离开特岗转入其他非特岗工作,我单位人力资源部按照市劳动局安排于2011年11月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特殊岗位人员备案工作(包括现在和过去在特岗工作过的人员都要填写,由本人填写基本资料,经单位确认)。备案完成后将备案表(包括纸质、电子表)报送市劳动局。由于单位工作失误,未通知到我本人(此时本人已经不再特岗),造成此次特岗人员情况备案表没有我本人的备案信息。对于我的这种情况,提出如下问题。
1.此次备案的重要性如何,会否影响到特岗提前退休的审核。
2,单位已经承认工作失误漏报,如果此次备案很重要,如何进行补救。需要本单位做什么。我本人能做些什么。能不能由单位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