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租房资格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男朋友,男友父母和男朋友的姥爷都没有房。所以我男朋友家在2015年7月份左右申请了公租房名额,房子现在已经选完了。我和男朋友现在打算结婚,可是我名下有一套房在中北镇。是2009年我父母买的,当时由于他们的岁数关系不能办理30年贷款,所以房子才写的我的名字,但我没出一分钱,首付和还款都是我父母花的钱,我父母名下没有房。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结婚了,我名下的这套房怎么处理才不会影响到他们家已申请下来的公租房。把房子还给我爸爸可以吗?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过户还是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