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河北考取的高级信用管理师 天津是否认可
居住证制度积分管理政策问答中有个问题请帮忙解释:
3、职业技能水平
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通过的,直接予以确认;
由中央部委、行业协会等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坐落我市辖区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考核通过,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履行备案手续的,予以确认;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其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予以认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复核,成绩合格的予以确认;
由其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其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予以认可,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复核,成绩合格的予以确认(省市间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除外)。
最后一条,操作技能由天津市职业技能签订中心进行复核,请问在河北考取的高级信用管理师证书,在天津是否认可?是否要复核?是否签署过省市间相关合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