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3-03

标题:北辰小贺庄嘉阳花园物业便向不退业主装修保证金,强制物业费交到2017年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大概在2015年11月底装修完的房屋,并与物业签收的验房单子,当时告诉我们说一个月后去物业退装修保证金3000元,等过一个月后,物业说钱得走流转,还没下来。等过些日子再去,说经理出差,还没签字,告诉过年之前一定给,到快过年去物业,物业人员却说:年后再说吧。等年后去了说:你们改地采暖了,得再交一年物业费也就是交到2017年。这时候距离验房、签字已近三个多月,而且扣除物业费剩余的钱也得三个月后才能给。改地采暖物业当时验房的时候就知道,并且改地采暖与装修保证金没有半毛钱关系。当时在2015年7月交房拿钥匙的时候就已交物业费一年的。

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小区里不只一家,凡是2015年新交房的,普遍存在这类问题, 请领导为民做主,治理黑心物业。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3-1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向房管部门进行咨询投诉。房管局电话:2331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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