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3-02

标题:投靠子女人员的社保问题

你好,外省市农业户籍人员(60岁以上,符合天津市户籍准迁政策相关规定)因投靠子女户籍迁移来津,在原籍是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请问老人户籍迁来天津后社保如何解决?能否在天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3-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投靠子女人员社保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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