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6-02-28

标题:我应该怎样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您好:

现年59周岁,自1976年至1989年在天津市南郊区建筑工程公司工作(现改制更名为天津市富凯建筑工程公司),后因个人原因辞职。但是天津市在1997年之前是没有社保缴费的,依据国家社保改革之后,对待我这种情况是视同缴费政策。我目前的情况是,我有13年的连续工龄,但是没有社保缴费记录。

请问我目前应该怎样处理我自身的情况呢?有几种可以补缴的方式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2-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之处,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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