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阳光物业和业主收取车位费,不叫费不让进小区,请各位领导督查。物业有什么 权利 收取车位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对于业主没有车位想进入小区的业主,物业管理处将引导业主将车辆放入地下车库,以免影响地面固定车主停车。
对于业主提出的车位费问题,物业公司按照《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补充协议条款“对于规划用于停车的停车位,按照每个车位150元/月的标准收取车位服务费”的规定收取。因此,对于车位费收费问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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