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6-02-23

标题:保险维权

我11年入了份分红保险,入之前业务员说期满可取保费合同就终止了,现在我又去保险公司咨询说期满保费也不能取,只能领分红和利息,去保费也可以就是取不了全员,只能取回大概保费的一半,合同终止,可这些业务员当时根本就没说,要是这样的话当时我就不入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这份保险,如果现在撤保的话损失很多钱,如果继续的话我都不敢相信他们保险公司了,这不是欺骗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吗,我应该怎样做,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减少我的损失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2-24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因此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向保监会进行咨询投诉。保监会热线: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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