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2-19

标题:梅厂镇还迁房产权性质

请问梅厂镇还迁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若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出让还是国有划拨?不是本村人买房合法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2-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经核实,梅厂镇还迁住宅项目用地经《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批准武清区2012年第八十六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2.经核实,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向我局申请以划拨方式供给其梅厂还迁小区住宅项目,经区政府批复同意,2012年12月31日我局向该公司核发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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