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02-18

标题:关于梅江地区违规建设垃圾转运站情况

最近西青规划局发布公告要在梅江江湾路和海波道交汇处建立垃圾转运站。我从环保局查到《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里面规定垃圾

转运站应该离居民区50米以上还有15米的绿化隔离带,但是规划中垃圾站离居民楼直线距离只有32米。海波道只有3.5米宽,无法满足垃圾转

运站的交通要求。根据《城市规划法》燃气泵站离居民区应该大于5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气管道保护费》燃气管道泵站离居民区

应该大于100米,远离铁路,远离变电站等明火装置,新建变电站离燃气设施不足百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垃圾站处理不当也会产生明火。燃

气站位于湖中,地底有含水层,将来燃气设施很容易进水。这样如此违规的设计方案竟然获得通过,真是岂有此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2-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02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