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辞职后转正定级与干部身份问题
尊敬的领导:
本人2013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进入天津某国企工作,档案保存在该国企人力资源科。2016年2月辞职。想进入天津某事业单位工作。现在进行档案迁移,但原公司不给开具“干部介绍信”。
我想请问:
1.原公司未在毕业一年后对我进行“转正定级”与“初级职称评定”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毕业两年后,未进行“定级转正”与“初级职称评定”的我是否还具备干部身份?如我改派到新的事业单位单位,能否再进行“定级转正”与“初级职称评定”?
3.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说明“干部身份”问题?
4.原单位(国企)是否有义务为我开具“干部介绍信”?事业单位说不开具“干部介绍信”不能办理入职,是这样吗?
5.天津市有关大学生择业期的规定是两年还是三年?
6.毕业两年后的我还能否改派报到证?
时间紧迫,望相关领导速速告知,
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