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住宅的群租隐患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滨海新区塘沽的一个市民,我有一套位于工农村蓝山国际2-203的房子出租给了一个人,当时租给他签订了正规的租赁合同与协议。但是因为我们收房租的时候意外发现承租方把房屋打成了很多隔断间,并且分成了多家出租给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守法守规的公民,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并且守法遵规,我们知道这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与承租方商议,他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拆除并解除群租合同。2015年夏天,我们塘沽发生了一件很严重的安全隐患事故,以小见大。虽然我只是个小房东,但是在我知道此情况以后,不得不找相关部门领导帮助整顿,因为群租没有正规的消防安全等所有应有的安全设施,如果由于租户的电器使用等等,很容易发生火灾,并且在一个居民区,确实带来很大的危险性。特此请求相关部门领导给与协助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