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6-02-18

标题:关于住宅的群租隐患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滨海新区塘沽的一个市民,我有一套位于工农村蓝山国际2-203的房子出租给了一个人,当时租给他签订了正规的租赁合同与协议。但是因为我们收房租的时候意外发现承租方把房屋打成了很多隔断间,并且分成了多家出租给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守法守规的公民,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并且守法遵规,我们知道这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与承租方商议,他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拆除并解除群租合同。2015年夏天,我们塘沽发生了一件很严重的安全隐患事故,以小见大。虽然我只是个小房东,但是在我知道此情况以后,不得不找相关部门领导帮助整顿,因为群租没有正规的消防安全等所有应有的安全设施,如果由于租户的电器使用等等,很容易发生火灾,并且在一个居民区,确实带来很大的危险性。特此请求相关部门领导给与协助拆除。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3-04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2月19日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的住宅群租隐患相关问题,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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