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退休前在天津市电磁线厂工作,后来电磁线厂就倒闭了,所有档案归到百利集团托管中心,自退休以来单位或托管中心从未向医保卡内打过任何医保钱款,只是享受医保待遇,请问这种现象符合规定吗?为什么别的退休人员每年医保卡内个人账户内都会有一部分医保专用钱款呢?还有是国家规定困难企业就没有这部分钱吗?请人社局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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