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5月购买了西青区佳和雅庭一处商品房,合同上约定2015年6月交付,到了约定期限,仍旧没有交付,工作人员说需要延期交付,原因是与当地村里没有在水电方面沟通好。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年多,仍旧没有消息,也没有在赔偿这一方面有所回应。希望通过贵部门予以沟通协调一下,解决该问题,并回复沟通结果,谢谢。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2月17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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