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庭豪苑小区管理严格,对业主负责。但是对外来车辆按超过3小时收取每小时10元的停车费,这些外来车辆基本是业主的亲戚,现在我们小区内业主的亲戚也不能串了,这太不人性,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说的内容。再有物业这样收费合法吗?请出示相关法律条文。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雍阳物业公司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1.华庭豪苑小区外来车辆场地占用费为3小时内免费,超过3小时按照2元/小时收取,并非10元/小时。
2.华庭豪苑小区规划住宅448户,地面预留车位50个,为便民临时停车使用,自入住以来时常出现外来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主正常出行,对此,业主们反映强烈;应广大业主诉求,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 规定,物业公司实施地面占地收费管理,由小区门岗收取,且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已经签订《业主承诺书》,其中第三条:遵守小区中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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