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2-02

标题:随便占用口粮地,求做主

东丽务本二村四区10号,张**的口粮地(土地30年不动,定的有合同),现在没到期,叫窑上村给挖成了养鱼池,没通过本人,本户根本不知情,占了我们的地,大概有1/3左右吧,而且不止我这一户,占了有好几户我们村民的地,曾经上访过土地局,局长说让他们恢复原状,再就无信了,这个事情要怎么解决,必须要给个说法,请问农村的老百姓现在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科技局 回复时间:2016-02-04 是否超时:否

张**: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委 职责范围之内,请您具体向当地政府或信访部门反映。

祝您身体健康。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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