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鲁** 提问时间:2016-01-30

标题:合同期内公司停交我一个人的保险和公积金

公司2014年12月中旬暂停我工作,回家待岗,期间只发天津市最低工资,停交我的保险和公积金。直至2015年合同到期为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直未补交。请问我如何维权。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2-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单位欠缴保险的相关政策并为其提供维权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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