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段** 提问时间:2016-01-27

标题:翡翠半岛商品房墙体起鼓开发商不能及时修理影响装修进度

内容:我在翡翠半岛买的商品房,15年12月份交的房,然后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墙体起鼓,找到物业和建筑商去检查,确定是质量问题,应该给修理,都是维修方以没有工人干活为理由,说3月份再给修。我认为他们这样处理直接影响我装修进度,造成我不能正常入住的结果。

诉求:1,要求建筑商马上给以修理,尽快解决,尽量保证我装修进度。

2,赔偿我相关损失。减免延误工期间的物业费及取暖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2-02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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