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平安保险(车险) 退保收取现金不提供凭证和回执;扣款没有条款依据
本人车辆出售,2016年1月20日办理退保;实际应退款金额为449.64;门店要求缴纳260元现金才予以办理退保手续。(投诉:扣现金的条款依据与收取现金不提供凭证和回执)实际退款金额为189.64(即449.64-260).保单全额:802.79元
门店解释理由:260元为购买保险时给予的促销红包,需要现金返还,不缴纳不予以办理;(问题:无任何条款依据,并未给予任何收取现金凭证)
本人于1月21日,通过95511提出投诉,反馈如下:
1.购买坐席员工:工号782505胡伟说:应该保单生效3个月后不再要求保户退还红包(公司21日通话录音为证),他向主管反馈
2.主管回复:陈先生23日反馈(查过于员工录音并证实),说以前退保时是不用退还红包,说明时候开始要求退还,他们没有得到公司通知;(公司25日通话录音为证),会向天津后援反馈并予以答复;之后,在我的再三催促下,陈答复:不能推进此事。表示无能为力了。
4.26日晚7点左右,再次拨通95511投诉;28日早10.30左右再次催促处理结果和处理依据;无答复。
问题:
1.收取260元的现金作为红包扣款的法律依据?
* 红包是商家的促销手段,全额返还现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 中期因车辆出售(保期内未出险)导致合同终止,全额扣红包款是否合理?
2.收取现金不提供任何回执和凭证;
* 操作方法是否操作方法违法财务和税务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