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6-01-26

标题:拆迁

武清区杨村镇暴力拆迁。我家的房子在杨村镇育才路育红巷,正房两间倒房两间平房,拆迁过程中我方坚持按照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方坚持按武清拆迁政策。所以没签拆迁协议。在没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半夜一伙歹人受人雇佣、指使,使用铲车把我家房子夷为平地,将屋内家具家电和好的檩条装车拉走。我及时向110报警,至今育才路派出所未破案。2013年10月楼房已抓阄分完入住。到现在我没有房子住,几年来我多次找政府都没给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2-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杨村街道办事处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武清区拆还迁政策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武清实际情况制定的,面向全体被拆迁户,得到了广大被拆迁户的认可与支持。分房入住则是按照拆迁协议、购房合同严格执行。如您想尽快分房入住,需要签订相关协议与合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杨村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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