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有新的征收办法出台了吗?还是按原办法继续执行,有相关文件吗?
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尊敬的徐**: 您好,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我委已于去年下半年着手制定新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谢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
尊敬的徐**:
您好,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我委已于去年下半年着手制定新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谢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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