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工作全年是单休的性质,对于过年放假问题,公司说可以从1号放假,但是从1号到7号这些天是算请假的,要扣工资,7 8 9号三天算共休,之后的3天算是2月份的倒休,过完年回来就没有休息的日子了,请问是否合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提供了举报投诉用工单位违法加班的维权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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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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