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6-01-20

标题:小区内建快递接收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您好,我是天津市北辰区瑞宁嘉园的居民,不知道在何时起,我们在快递在也收不到了,都是需要去快递点接收,我们沟通很多次,无果,并且所有的除了顺丰以外的快递,都需要去他那里自提,并且在到达他自提点那里以后,就算到货了,我们根本就没有检视快件的权利。我想问问邮政管理局,快递这样做是够可以,也想问问工商管理局,他们这样经营,在居民楼里面经营,算不算无照经营呢~快递点在瑞宁嘉园1号楼。特别希望取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1-2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户对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投诉热线: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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