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1-19

标题:想收回押金

2010年6月19日武清杨村京津时尚广场1号地3-361,原百斯盾专卖店。

第一任物业公司四季春天物业公司,经理吴春在职,交了8000元押金,扣了半年物业费,还剩下5000元押金未退,我有押金条和公司领导签字批准不欠款的公函,武清区政府在雍阳宾馆工作组留过电话,说给解决,至今没有答复,我想收回我的押金,应该找谁,谁给解决?怎么才能要回欠我的押金。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1-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武清京津时尚广场已于2015年12月20日移交于天津市武清区雍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了解,四季春天物业为该项目第一任物业,目前早已退出,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押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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