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胡** 提问时间:2016-01-18

标题:新政策下医保药店申请流程

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了一直诸多争议的基本医保定点药店资

格审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列入第一批取消事项的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这意味着,从2016年起,医保定点药店将不再需

要行政审批。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对广大老百姓以及大部分普通药店简直的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目前医保药店,医保医院申请过

程中确实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事实,普通药店连申请表都不到(这个问题本人以前就在政民零距离中投诉过)。目前国家政策已

经放开,但不知道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天津市,具体的政策何时会落地呢?马上一月分就过去了,千万不要让老百姓一直等待。。

。。一直处于问谁都不知道,一问三不知的状态。1月15日江苏省已经有明确政策落地了。还有广东等省份,天津市还不加油?期待

你们的具体回复。(具体政策落地时间点,具体流程及申请条件,就是需要找谁审批,需要什么条件?不需要研究中,讨论中等推

辞),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2-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医保药店申办流程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人力社保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文件已经颁发。在此规定下,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不再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行政审查,医药机构定点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协议管理。

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规定,在协议管理的模式下,定点服务机构依然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达到一定的标准,例如:营业年限,营业面积,人员资质,联网情况等。在取消定点行政审批后,我们将按国家规定加强管理,我们已初步拟定文件,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印发,具体流程、申请条件,请您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关注我市进一步的管理措施。

我局官网网址:www.tj.lss.gov.cn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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