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退休审定工龄
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
您好,我们是高新区的一家公司,本月有个原工要退休,因涉及到视同工龄问题,劳动局要求我们重新审定工龄。在审定档案时区劳动局告之我们,档案中缺少当年毕业分配的材料及单位调动手续,让我们找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随后我们的员工找到以前单位的托管中心(原单位已解散),开具了证明,区劳动局予以认可,并告诉我们下一步去市劳动局进行审定。1月14日上午我们来到市劳动局(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三楼工龄审定窗口,办事人员看了我们的材料后说,开具的证明无效,他只要当年的原始材料,而且态度极其恶劣,根本不听我们的解释,也不查看我们带过去的档案。
现在都提倡为人民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我们该怎么办呢?员工无法正常退休很是苦恼,请政府帮帮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