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史** 提问时间:2016-01-13

标题:投诉爱屋吉屋中介

本人及父母经爱屋吉屋介绍,看中一套房屋,中介告知房主名下就这一套住房,不含个税问题税费较低,我方与中介再三核实税费后,在写有买方承担所有全部税费的合同上签字并缴纳4万元押金及10250元中介费。但在房管局交易过程查处房主丈夫名下还有住房,需房主缴纳9000元个税。由于是额外的费用,房主当天表示可以与我方分担,但因三方商议较晚,当天并未成功交易。三方约定再次协调,并在周一再次办理。但转天中介打来电话告知合同写着我方需缴纳全部费用,如不缴纳,则为我方违约,并矢口否认最初告诉我方该房为房主首套。由于我方不了解相关政策,害怕被扣违约金,遂在周一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后我方找到中介算税费单据,确实不含个税,于是找中介理论,中介的工作人员言辞不一,当时算税费的人承认税费单据,而打电话的人则态度坚决,仍坚称开始就知道房主不是首套,个税需按合同由我方缴纳。中介公司负责人听到二人不同的说法后,说是房主欺骗了中介,告知我方协调房主,为我方追回损失。但经过半个月的拉锯,中介方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且将自己的责任推脱干净,称可以让我方自己去告卖方,态度强硬。对此,我方十分不满,进而进行举报。我方有录音及税费单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1-28 是否超时:否

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1月14日

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房屋中介相关问题,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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