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1-09

标题:糖尿病门特是否有二次报销

我母亲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今年检查患有糖尿病,并办理了门特,因为糖尿病为慢性病,治疗时间长,并且需要长期用药,高额的检查费用,和治疗费用,即使有门特,500元门槛费后,50%的自付部分也是叫人难以承受的,我想请问,在按照城乡居民联网结算后,是否可以二次报销?如果有,请问有什么规定,在哪里报销?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1-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社保武清分中心十分重视,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为您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