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今年检查患有糖尿病,并办理了门特,因为糖尿病为慢性病,治疗时间长,并且需要长期用药,高额的检查费用,和治疗费用,即使有门特,500元门槛费后,50%的自付部分也是叫人难以承受的,我想请问,在按照城乡居民联网结算后,是否可以二次报销?如果有,请问有什么规定,在哪里报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社保武清分中心十分重视,已责成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为您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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