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公司撤离不还换业主多缴纳的物业费
您好我是河西区大沽南路秋润家园的业主,本人今年5月份买的秋润家园的二手房。按时向所属物业公司金怡垣物业公司(据我了解在红桥区注册)交纳了一年的车辆占地费与物业费共计不到2000元。金怡垣物业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撤出秋润家园,并未与本人联系撤出后续事宜,以至于我未享受物业公司所给我带来的服务。本人多方咨询各区物业办,本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均无果。均不能向我提供原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以及沟通联系方。7月份又进驻一个物业公司要求我重新缴纳费用。多次催缴,本人想找到金怡垣物业公司退费,至今退费事宜无途径可以解决。请政府帮忙退回金怡垣物业公司多缴收我的物业费。不退回原有物业费本人确实再无力负担新进驻物业的物业费用。 现在新物业已经停了电梯与楼道照明
本人已经提交问题但是最终河西物业办回复说金怡垣物业公司撤出,他们网上已经查不到了,没有联系方式他们没有办法解决,我对这个回答极不满意。请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回答,不要一味推诿下级单位然后给一个事不关己的答复。请问你们对下级单位给网民的回复认可吗?请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不要应付流程,让老百姓寒心。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陈恒斌
主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分管物业管理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联系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