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1-06

标题:存档案需要工作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的法律依据在哪?

本人天津武清人,毕业后在外地某国企工作,后辞职返津现无业,准备自己缴纳社保,需要把档案调回武清。

咨询武清人才市场存档适宜,说存档需要以前工作单位的《工作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经与原单位沟通,原单位回复目前已不开具以上两样介绍信,说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物。

一方坚持需要,一方坚持不开,本人很无奈。

我想问问人社局:存档需要《工作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的法律依据在哪里?请人社局明示。

国家不是已经明文规定,人才市场提供个人存档服务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1-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人才存档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同时为其提供了武清区劳动力市场的电话,存档问题建议其进一步咨询那里的工作人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