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1-04

标题:天津红山工艺家具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我是15年8月15日进入天津红山工艺家具有限公司上班,任职物控专员,由于公司罚款严重,且不合理,比如:产品质量出问题都连带我,我的工作内容与质量跟本没关系,罚款50元,加上当时我家孩子我媳妇一个人照看不过来,她们公司晚上7点半下班,孩子幼儿园4点就放学, 好几次打电话怨我不管,我考虑后,于是我在11月12日拿上辞职单找魏总签字,而他说这个字就不用签了,到时候招来人你就可以走,回来我就一直在等,截止11月底一直没上人,3个月试用期还没过,提前3天辞职是可以离开的,31号我就跟魏总说请假回家,他不同意,还按旷工处理,这样我觉得非常不合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离开公司,到现在一个月工资一分都没给我发,特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找回我应得的工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1-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政策,并为其提供了单位所属东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联系电话24396251,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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