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发改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您反映武清区人民医院涨钱的问题已经收到,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武清区物价检查所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您所反映武清区人民医院透析费用上涨,其原因是武清区人民医院以前按二级医院收费标准,为420元/人次,自2016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按照三级医院执行,为460元/人次,文件依据为《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等26家医疗服务机构定点资质的批复》(津人社局函【2015】395号),《市物价局关于部分医疗机构确定三级后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津价综【2013】74号),《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血液透析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6】291号),符合政策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武清区发改委
2016年1月8日